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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6-06-22
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自愿以作为 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