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属于车祸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一般有两种,一是依法应当承当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二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前者一般是子女或养子女,后者一般是有赡养或扶养关系的老人以及其他没有劳动能力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亲属。
这种扶养的身份关系必须通过户口本或民政部门证明等权威证据证明,如果缺乏权威证据,也可以根据居委会证明或医院出生证明等间接证据证明受害人和被扶养人之间的扶养关系,但这些证据的效力要低于户口本等公文书的效力,于法院判定证据效力。
二、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 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适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中: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扶养人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p=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的扶养费=(市、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8-n)÷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以上就是哪些人属于车祸被扶养人,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受害人索要赔偿时,提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比较多,而且需要受害人举证证明被扶养人的范围、人数等。但是受害人治疗身体就要承受很大的痛苦了,哪有精力收集证据。总之,在索要交通事故赔偿时,您最好咨询一下专业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