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急速增长,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延伸,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已成为基层交警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法规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行人与机动车抢道、横过道路不注重安全,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多数不起牌照,不考驾驶证。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另外酒后驾车比较普遍,存有侥幸心理,不注意自己的安全,而只注重不被交警查获、处罚。
(二)基层交警管理力度薄弱。农村警力严重不足,警备设施也缺乏,以致造成农村道路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漏管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氛围不浓。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不易管理,给宣传工作带来不便,造成宣传力度不大;二是交通违法处罚不大。特别是对小四轮、农用三轮、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管理不力,安全隐患极大。
(三)管理手段和方法滞后。当前农村道路基本达到县、乡村网格布局,但道路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有违法占道现象严重、公路沿线乱设摊点、堆物占道等等。严重影响农村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另外,农村道路等级低,而车流量不断增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居高不下。
(四)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一是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足,甚至镇级主要路口都没有设置。二是标志、标线乏。特别是路况标志严重短缺。三是缺乏必要的照明设施,极易引发夜间交通事故。
(五)部分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一是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与公路的承载能力不相适应。有些公路路面狭窄,通行能力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并且大、中、小型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混行严重,交通结构复杂,交通秩序混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